里程有效期指南
- 里程有效期是根据乘坐航班或里程累积时的会员等级决定,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里程无法转结,到期清零。
韩亚航空里程不仅可用来签发里程奖励机票、进行里程升舱,还可在多家合作伙伴公司使用。
里程有效期(星空联盟与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统一适用)
里程有效期(星空联盟与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统一适用)
会员等级 |
有效期 |
|
从'乘坐日'或'累积日'起截至10年后同年12月31日 |
|
从'乘坐日'或'累积日'起截至12年后同年12月31日 |
- 乘机里程是自“乘坐日”起计算有效期,除乘机里程以外的其他里程是自“累积日”起计算有效期。
在乘坐日之后,申请累积的韩亚航空与合作伙伴航空公司乘机里程,其有效期也从“乘坐日”起计算,而非从申请累积的日期起计算。
- 从 2008 年 10 月 01 日起累积的所有里程均适用有效期,但 2008 年 09 月 30 日前累积的里程可不适用有效期。
里程使用顺序
- 01
2008 年 10 月 01 日起累积的里程
适用有效期的里程
- 02
2008 年 09 月 30 日前累积的里程
不适用有效期的里程
- 在使用里程时,先扣除适用有效期规则的里程(自2008年10月1日 起累积的里程),然后再扣除未适用有效期规则的里程(截至2008年9月30日 累积的里程)。在使用适用有效期规则的里程时,先扣除有效期剩余时间短的里程。
里程返还
申请取消未使用的奖励机票时(包括奖励升舱与其他里程兑换商品),退还的里程有效期与兑换奖励机票时的有效期相同。退还时已过期作废的里程不予退还,只退还没到期的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