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制運輸物品│ASIANA AIR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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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運輸物品

航空運輸違禁物品

所有鋰電池供電的騎型設備,
超過 160 瓦的鋰電池

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磁浮滑板、迷你電動車、 電動自行車(小型摩托車)、電動浮板等
(殘疾人和老年人使用的電動輪椅除外)

爆炸性、易燃性、毒性物質

手榴彈、炸藥、鞭炮、漂白劑、水銀、
氧化劑、劇毒物、度數 70% 以上的酒精性飲料、
滅火器、催淚瓦斯等

裝有易燃性高壓氣體的容器

丁烷氣、個人用氧氣瓶等
* 對於個人用氧氣瓶,請提前預訂,使用本公司
提供的氧氣瓶。

可在限制條件下運輸的物品

可在限制條件下運輸的物品表


托運行李運輸(不可手提攜帶上機) 手提行李運輸(不可托運)
  • 刀劍、刀等刀劍類
  • 棒球棒、高爾夫球桿、啞鈴等運動物品
  • 手槍、步槍、電擊槍、子彈等槍類
    •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
  • 錘子、釘子、鑽子等工具類
  • 雙節棍、格鬥武器、手銬等武術護身用品
  • 超過 100 毫升的液體(以國際航線為主)
  • 包括噴霧劑在內的潔面用品每人最多允許攜帶 2 公升、每個容器最多允許 500 毫升
  • 打火機(1 個)、火柴(1 盒)
    • 中國出發航班全部禁止運輸
  • 包裝防止短路之 160Wh 以下備用鋰電池和行動電源
  • 電子煙
    • 電子菸無法於機內使用及充電
  • 需在機上及旅行地使用的醫藥品
  • 易碎或腐爛的物品、貨幣、有價證券、寶石類、貴重物品及珍貴物品等

鋰電池運輸規章指南

根據航空危險物運輸技術標準,鋰電池嚴禁作為手提行李或托運行李攜帶上機,但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危險品規則》(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可以運輸旅客飛行期間個人使用的少量電池。

鋰電池運輸規定指南表

鋰電池容量 手提行李 托運行李
安裝在設備中 多餘(備用)電池 安裝在設備中 多餘(備用)電池
鋰離子電池 100Wh以下,鋰金屬電池鋰含量 2克以下 允許 5 個 允許 5 個 允許 5 個 不可運輸
鋰離子電池 100Wh~160Wh
鋰金屬電池鋰含量2克~8克(僅限便攜式醫療設備)
(需要航空公司核准)
手提、托運共 1 個 允許 2 個 手提、托運共 1 個 不可運輸
鋰離子電池 超過160Wh,鋰金屬電池鋰含量超過8克 不可運輸

* 電池容量計算方法: 容量(瓦) = 電壓(伏特) X 電流(安培),1 安培= 1,000 毫安培

  • 備用鋰電池及充電電池不可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務必以手提攜帶上機。
  • 優先適用相應國家規定,廣州、北京等中國出發航班嚴格限制托運行李中含有鋰電池(包括安裝在設備上的鋰電池和備用鋰電池)。
  • 禁止所有使用鋰電池的騎行設備(殘障人士和老年人使用的電動輪椅除外)作為手提行李和托運行李登機,不論電池容量。

    * 適用物品: 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磁浮滑板、迷你電動車、電動自行車(小型摩托車)、電動浮板、電動滑板等。

  • 客艙內使用的 POC、CPAP 等可擕式電子醫療器械適用其他特殊規定。
  • 對於日本出發航班,不可攜帶登機/托運無法拆卸電池型捲髮器。

Smart Luggage(旅行箱)運輸指南

Smart Luggage(旅行箱)運輸指南表

是否拆卸鋰電池 詳細內容
可拆卸型
  • 電池必須拆卸下才可手提攜帶上機
  • 拆卸電池的箱包作為托運行李或手提行李
不可拆卸型(一體式)
  • 箱包僅可手提攜帶上機
  • 超出隨身行李規格(尺寸、重量)的箱包不可運輸

    ※ 箱包電源開關 OFF,置於座位上方的行李架

電動輪椅和小型摩托車(殘障人士/老年人和非休閒用途)電池運輸規定指南

電動輪椅和小型摩托車(殘障人士/老年人和非休閒用途)電池運輸規定指南表

類型 電池容量 備註
乾電池
濕電池
無限制
  • 需確認電池是否可拆卸
  • 訂位時確認乾/濕電池
  • 若為濕電池,提供洩露型/非洩露型資訊
    • 乾電池類型: 鎳氫電池、鎳鎘電池等
    • 非洩露電池類型: 密封鉛酸電池、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吸附式玻璃纖維棉電池等
鋰電池
  • 電池容量:
    • 不可拆卸:無限制
    • 可拆卸電池:300Wh以下
  • 備用電池:
    • 攜帶1個時:300Wh以下
    • 攜帶2個時:每個160Wh以下
  • 需確認電池容量及是否可拆卸
  • 可拆卸的鋰電池和備用電池只能隨身攜帶。

液體類登機基準

允許整體 1 公升以下

禁止整體超過 1 公升

禁止個別容器超過 100毫升

手提攜入液體指南

韓國手提攜帶上機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1 人可手提攜帶上機1 個 1 公升容量的透明塑膠封口袋,其中各容器容量為 100 毫升以下。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韓國國內機場購買的
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Evident Bag 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 從韓國出發、在其他國家轉機的情況下,根據相應國家/地區規定,也可能沒收密封液體,因此請確認轉機國家/地區的規定。
韓國轉機的旅客
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
液體免稅品指南
  • 即使是在海外機場購買的免稅品,只要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則允許手提攜帶上機。
臺灣手提攜帶上機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臺灣機場購買的
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臺灣轉機的旅客
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
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出發地機場免稅店或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在臺灣轉機時無法手提攜帶上機,因此應在報到櫃檯托運。
德國手提攜帶上機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德國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如圖所示,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在德國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僅限在韓國、歐盟國家、挪威、瑞士、冰島、新加坡、馬來西亞機場及歐盟國家註冊機隊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連同收據放入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上機。
  • 在韓國免稅店購買或在本公司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同樣連同收據放入正規規格的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購買免稅品時提供「開封時保留標識」密封袋)的狀態下,通過轉機安檢時,轉機時可手提攜帶上機。
馬來西亞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馬來西亞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馬來西亞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美國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美國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通過安檢後,購買的免稅品無其他限制條件,可手提攜帶上機。
在美國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出發地機場免稅店或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在美國轉機時無法手提攜帶上機,因此應在報到櫃檯托運。
越南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越南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越南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新加坡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新加坡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新加坡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英國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英國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通過安檢後,購買的免稅品無其他限制條件,可手提攜帶上機。
在英國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僅限在韓國、歐盟國家、挪威、瑞士、冰島、新加坡、馬來西亞機場及歐盟國家註冊機隊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連同收據放入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上機。
  • 在韓國免稅店購買或在本公司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同樣連同收據放入正規規格的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購買免稅品時提供「開封時保留標識」密封袋)的狀態下,通過轉機安檢時,轉機時可手提攜帶上機。
烏茲別克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烏茲別克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烏茲別克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印度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印度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通過安檢後,購買的免稅品無其他限制條件,可手提攜帶上機。
在印度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出發地機場免稅店或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在印度轉機時無法手提攜帶上機,因此請使用轉機地機場免稅店或轉機地航班機上免稅品。
日本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日本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通過安檢後,購買的免稅品無其他限制條件,可手提攜帶上機。
在日本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出發地機場免稅店或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在日本轉機時無法手提攜帶上機,因此請使用轉機地機場免稅店或轉機地航班機上免稅品。
  • 例外 - 僅日本境內東京(成田機場、羽田機場)、大阪(關西機場)適用的規定,在韓國免稅店購買或在本公司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連同收據放入正規規格的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購買免稅品時提供的「開封時保留標識“」密封袋)的狀態下,通過轉機安檢時,轉機時可手提攜帶上機。
中國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中國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中國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柬埔寨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柬埔寨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柬埔寨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泰國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泰國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泰國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土耳其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土耳其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在土耳其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即使是在海外機場或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只要連同收據放入透明的 Security Tamper-Evident Bag 則可手提攜帶上機。
法國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法國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在法國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僅限在韓國、歐盟國家、挪威、瑞士、冰島、新加坡、馬來西亞機場及歐盟國家登錄機隊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連同收據放入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 在韓國免稅店購買或在本公司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同樣連同收據放入正規規格的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購買免稅品時提供「開封時保留標識」密封袋)的狀態下,通過轉機安檢時,轉機時可手提攜帶上機。
菲律賓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菲律賓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菲律賓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澳洲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澳洲境內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在澳洲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轉機乘客也一貫適用液體物品規定,超過100ml的液體免稅品需密封於安全密封袋中並且附上收據的情況下才可通過。(註意:液體通過X光安檢時需無異常)
各國手提行李液體指南表

對象
  • 所有國際航線出發/轉機乘客
限制指南
  • 每個容器裝入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各容器應放於 1 公升以下的透明塑膠封口袋中。
  • 一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塑膠封口袋。
  • 藥品、與幼兒同行時幼兒食品(牛奶、離乳食)及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療用液體物品,考慮搭機航程,可適量攜帶上機。
在香港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在香港轉機的旅客在出發地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 對於在機場免稅店購買的酒類、香水等液體免稅品,僅限密封於 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若已開封,為保留標識的塑膠包裝袋)的情況下可手提攜帶上機。

限制攜帶上機的例外物品

    • 醫藥品

      處方藥

      有醫生處方簽的藥品

      市售藥品

      液態感冒藥、液態胃藥、止咳糖漿、膠囊藥品、
      鼻腔噴霧、退燒貼、眼藥、醫療用鹽水、
      隱形眼鏡液(保存液)
      * 僅允許適合飛行行程的容量
      * 安檢時需申報
    • 非醫藥品
      因醫療目的而使用的冰(保存移植用器官)、血液或血管相關藥劑、自閉症患者用飲料
      * 僅允許適合飛行行程的容量
      * 安檢時需申報
    • 特別處方食品
      旅客健康不可或缺且已有醫生處方簽的食品
      * 僅允許適合飛行行程的容量
      * 安檢時需申報
    • 兒童用品
      牛奶、水、果汁、母乳、液體 ∙ 凝膠 ∙ 粥狀的食品及濕紙巾
      * 僅限與兒童同行的情況下,僅允許適合飛行行程的容量
      * 安檢時需申報
注意事項
  • 對於醫生開處方的醫藥品,應出示醫藥商品名稱醫生證明,以及可證明物品出處的文件(處方簽、藥品包裝、診斷書等)。
  • 安檢人員可能提取物品樣本或確認真偽。
  • 若有疑問,可能丟棄或沒收物品。
  • 根據各國家/地區情況,在海外抵達地或轉機安檢時也可能沒收。
  • 飛行行程指考量從出發機場到最終目的地機場的總飛行時間及延誤、返程、機場航站等待時間等的總時間。
  • 例外物件物品可以不放入 1 公升透明夾鏈袋中。
  • 購買液體類免稅品的乘客通過轉機安檢時,若未將物品和收據放入 STEB,則物品可能被處置或扣押處理。(轉機仁川-釜山國內航班時也適用)
  • 對於難以確認產品物質成分之物品,可能會需要提供 MSDS(物質安全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