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旅行的兒童│ASIANA AIR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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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旅行的兒童/青少年

獨自旅行的兒童 (UM)

適用對象
  • 國際航線: 滿 5 週歲以上 ~ 不滿 12 週歲可使用
  • 韓國國內航班: 滿 5 週歲以上 ~ 不滿 13 週歲可使用

* 與父母或滿18歲以上成人同時購票時可透過本公司官網進行,若僅購買兒童/幼兒機票時,可透過訂位中心進行。

使用說明
  • 出發地:負責職員會從報到櫃檯陪伴兒童,直到登機。
  • 機上:為保障旅行安全,空服人員會在機上照顧兒童。
  • 目的地:負責職員陪伴兒童,直到兒童接機的監護人出現為止。
    ※ 若是在韓國以外的機場,可能無法由會說韓語的職員提供服務。
注意事項
  • 出發時與抵達時必須與監護人一同抵達機場。
  • 若未提前申請,而在出發當天申請時,有可能無法成行。
  • 抵達機場後,若攜帶的文件資料未齊全,將無法提供服務。
  • 另外,填寫需要的 UM 文件(UM 旅行申請書、監護人誓約書)即可。
  • 該服務僅可在韓亞航空直接承運的航線使用,轉機至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情況下,無法受理。 (代碼共享航班無法使用)
  • 考慮兒童旅客安全,僅在轉機時間為 6 小時以內的情況下提供。
  • 和同行監護人(成人)搭乘不同艙等時,也需要申請。
使用金額
  • 國內線 : 100% 適用成人正常票價
  • 國際航線 : 成人票價 + 服務費用,每航段支付相當 150 美元的費用或 15,000 哩程的費用

服務申請方法及國家規定

  • 01
    申請 UM/YPTA 服務
    • 旅行出發 24 小時前透過韓亞航空訂位中心申請服務後確認。
    • 申請時需告知出發/抵達地送/接兒童的監護人的準確個人資訊及聯絡方式(地址、電話)
  • 02
    填寫 UM/YPTA 申請書
  • 03

    在出發地機場提交申請書(報到手續櫃臺)

  • 04

    申請受理完成

  • 05

    在抵達地由機場地勤人員帶領(接機人員等待處)

服務指南
  • 韓亞航空訂位營業中心: +82-2-2669-8000(02-2669-8000)
  • 入境菲律賓時,無父母中 1 人以上同行且不滿 15 歲的兒童,應按照菲律賓法務當局要求的 WEG (Waiver of Exclusion Ground) 規定,準備所需文件及手續費。
  • 若違反規定,有可能不允許入境,請注意。
需要的文件

護照

來回機票

兒童旅客及監護人護照影本

認證的英文父母同意書

英文居民身份證副本

WEG 申請書及手續費

(入境時填寫檔)

注意事項
  • 與父親同行時: 不滿 15 週歲的兒童與同姓父親一同入境時,不需要額外文件
  • 與母親同行時: 不滿 15 週歲的兒童在父親不在場的情況下與母親旅行時,需要可證明家庭關係的文件
    (可顯示母親與子女關係的英文身份證副本或經翻譯認證的家庭關係證明)
  • 持有下列簽證的情況下,不需要 WEG,憑有效簽證,兒童可獨自入境
    • Immigrant Visas
      Quota Immigration Visa / 13(a) Non-Immigration Visa / 13(e)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 TRV (Temporary Resident Visa)
    • Special Resident Visas
      Special Investor's Resident Visa (SIRV) / Special Visa for Employment Generation (SVEG) /Special Resident Retiree's Visa (SRRV)
    • Special Non-Immigrant Visa
      47(a)(2) Special Non-Immigrant Visa (PEZA)
    • Work Visa
      9(g) or Pre-arranged Employment Visa / 9(d) or Treaty Traders Visa47(a)(2) Special Non-Immigrant Visa (PEZA)
  • 詳細內容請參考駐韓菲律賓大使館主頁和菲律賓移民局主頁。
    駐韓菲律賓大使館領事服務 菲律賓移民局主頁 不滿 15 週歲父母未同行同意書
  • 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者獨自(或與父母以外的監護人同行)前往塞班旅行時,應準備公證的英文版父母同意書。
  • 父母同意書的公證是必備事項,持有未經公證的父母同意書時,有可能會被拒絕登機和入境,敬請註意!
  • 詳細內容請諮詢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
  • 14 歲以下兒童如在沒有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下單獨前往越南,則必須使用單獨出發的未成年旅客服務。
  • 未滿18歲之蒙古籍未成年者出境蒙古時,無法申請UM及YPTA服務。
    (蒙古籍以外之未滿18歲未成年者可申請UM及YPTA服務)
  • 未滿18歲之蒙古籍未成年者與父母以外之監護人出境蒙古時,須準備經公證過的父母同意書(委託書)。 (蒙古文或英文)
    父母同意書(委託書)為必要項目,攜帶未經公證的父母同意書(委託書)時,有可能被禁止出境,因此請多加留意。